泗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们编制了《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好的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

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1.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重点工作;

3.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4.住建领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9.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

11.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房屋征收、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12.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网上泗阳”门户网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

申请人可在“网上泗阳”(http://www.siyang.gov.cn/)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局办公室(泗阳县北京东路112号607办公室),当面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宿迁市泗阳县北京东路112号,邮编:223700。

3.在线申请:申请人进入“网上泗阳”门户网站首页-“政务公开”-左下角“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

(二)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

本部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及时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程序,并在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依法提供其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有关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会同局法规科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北京东路112号,邮政编码:223700,电话:0527-88765633,传真:0527-85252733,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 14:00-17:30(其中7月1日至9月30日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将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