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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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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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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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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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税务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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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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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填表核准发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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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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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 1、税务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它核准执业登记表复印件; 3、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5、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7、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件; 8、银行帐号证明; 9、住所、生产经营房屋、场地权属关系及证明材料; 10、法定代表人和办税人员各三张两寸照片 11、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个体工商户: 1、税务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它核准执业登记表复印件; 3、核准开业通知书; 4、住所、生产经营房屋、场地权属关系及证明材料; 5、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照片; 6、业主三张二寸照片; 7、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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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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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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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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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元/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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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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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 2、苏价费(1998)286号 3、苏国税发 (2001)3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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