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电话:0527-88500602。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全县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全县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五)负责本县档案咨询、收集、征集工作,搞好馆藏档案的整理、保管、编研和开发利用,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
(六)负责研究、开发和推广现代化技术在档案工作中的应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