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电话:0527-85271015。
二、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县统计工作改革和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全县统计调查计划,完善全县统计调查制度;负责全县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发布和管理。
(三)按照国家部署统一组织全县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各项经济社会调查,收集、整理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和完善宏观经济预警监测系统,向县委、县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完善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拟定各乡镇、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六)受省统计局委托管理其设在我县的城市经济调查队、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