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载入中……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走进泗阳 > 政府组成部门 >

县司法局

时间:2009-04-28 09:09 点击:
      一、办公电话:0527-85272101。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目标要求,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根据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部署、协调、指导、督促各乡(镇)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规划。
      (四)指导、管理、监督全县法律服务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登记审报社会法律咨询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和年检初审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以及在我县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归口管理县法学会、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五)管理、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六)管理和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协调、指导和承办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乡镇司法所工作。
      (七)制订全县法学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管理和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外事交流和涉外、涉港澳台的法律业务,开展政府和民间的法律交流与合作。
      (九)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建设,参与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复议、应诉、行政处罚、国家赔偿工作。
      (十)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和装备建设,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并做好保值增值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管理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协助乡镇党委管理司法所干部;主管全县公证、律师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
------分隔线----------------------------
推荐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