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电话:0527-85273258。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负责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农业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政策研究和发展战略研究,组织全县农业资源的调查、监测和区划工作,编制开发总体规划、建立开发项目库。
(三)负责编制全县农业资源开发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市立项目的筛选、评估、审核及申报工作。负责检查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对竣工项目组织验收。
(四)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开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做好项目的计划管理、工程管理、物资管理以及协助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管理。
(五)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技术经济合作,对外交流和利用外资项目建议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在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检查、监督工程质量及其进度。
(七)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统计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