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电话:0527-85271036。
二、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和省、市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本县实际,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科技发展远景规划、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协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二)组织实施全县科技攻关、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农业应用研究、软科学研究等科技项目和星火、火炬、新产品研制、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负责全县科技计划项目的综合管理;受上级科技管理部门委托,指导县星火产业带、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与开发工作;负责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跟踪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科技三项经费、科技事业费、管理科技基金等。
(三)组织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的推广和技术市场管理工作。按有关科技市场的政策法规,对技术合同法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市、县级科技成果的鉴定及申报省、市科技进步奖与专利;统一管理全县技术交易、技术合同登记工作;负责科技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四)做好科技领域的内引外联工作。重点加强同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联合与合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科技培训、跨县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协调有关单位组织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工作。
(五)负责各类科技信息的搜集与管理,组织全县大型科普活动,并负责相应的计划制定、工作部署和督促等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县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归口管理软科学研究、科技信息、科技咨询和民营科技、科技示范户等工作。
(七)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和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指导全县科技统计监测工作。
(八)负责地震监测管理、地震监测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汇编工作;承办县级地震安全性评价、震灾预测与震害评估;开展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