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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

时间:2009-04-27 09:03 点击:
     一、办公电话:0527-88502117。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政策和省市粮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研究拟定全县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具体规定、措施,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研究拟定全县粮食行业、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编制落实全县粮食收支存计划;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品种平衡,指导地区平衡。
     (三)落实省、市政府确定的粮食购销政策规定,提出粮食收购工作具体实施意见,指导监督全县粮食购销企业组织收购;负责全县粮食余缺和粮食品种调剂,指导和协调全县粮食购销工作,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外粮食购销关系。
     (四)落实国家粮食价格政策,适时平抑市场价格,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组织实施对社会粮食流通的宏观管理,对国家和省市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食行业的执法检查工作。
     (五)管理地方粮食储备,承担储备粮的收购、保管、轮换任务,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承担政府安排的军供、救灾、救济等粮食销售任务,确保地方粮食供应和市场稳定。
    (六)负责粮情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为企业经营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七)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及仓储设备的建设规划,指导协调粮食仓储体系建设并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粮食仓储、流通设施建设资金。
     (八)指导全县粮食储存的安全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管理工作,落实省市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陈化粮处理的有关工作。
     (九)指导系统内粮食财务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负责粮食相关补贴的拨付、清算和使用监督;负责对系统内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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