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电话:0527-85212554。
二、主要职责:
(一)承办县政府向市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县政府领导批转和交办的事项及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由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十)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十一)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
(十二)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