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人事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的函
发布日期:2007-08-07 点击:    视力保护:  

    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苏发〔2006〕29号)提出:我省决定每年从海内外引进100名左右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凡获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省政府不低于100万元的创业创新资金资助。市人事局下发了《关于申报2007年度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对创业创新人才的引进申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为了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现就我县从海内外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申报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年度驻我县工作时间在7个月以上或有意来我县创业创新但尚未办理有关手续的高层次人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海外学习并获得国内认可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学成后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工作5年以上;
    2、在国内学习并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位,学成后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或企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高级职称或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曾在国内外相关机构的关键岗位担任过高层管理或技术职务,并取得突出业绩;
    4、在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1年以上,出站后拟在我省创办企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5、凡是省外来泗阳创业的,或者本地企业引进的省外高层次人才,都是本次申报对象,评选的关键指标是企业的科技含量和企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对创业创新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支持及待遇
    1、资金支持:对通过专家评审并正式办理了企业(公司)登记注册或签订引进人才聘用合同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经实地考查并报“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协调小组”审定和在相关的网站上公示后,由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人(团队)100万元左右人民币的资金支持。本项支持与地方和引才单位给予引进人才的各项待遇不相抵触。
    2、配套支持:各市和人才引进的依托单位根据实际,在资金配套、工作场所、生活条件、家属安排等方面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
    3、优先待遇:优先推荐申报相关的国家科技计划;优先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优先向国内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推荐引进人才的项目;优先进入“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等。
    三、申报办法
    市政府只安排我县3个申报名额,机会难得,凡有招引上述人才意向的企事业单位或有意回我县创业的高层次人才,请立即与我局联系,以便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联系地址:泗阳县党政办公大楼827房间
    联系邮箱:siyangrc@126.com
    联系电话:0527-5271853
    联系人:颜茂云  王秋成


2007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