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乡镇(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的管理工作,根据宿政办发(2006)48号文件精神和县政府十四届27次常务会议精神,决定对全县乡镇(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人员进行公开招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名额
招用人数为40人。其中:计算机和会计专业20人,临床和药学类专业20人。
二、招用条件
1、现实表现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服从分配,热爱农村卫生事业,能胜任岗位工作且户籍在本县;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1年8月30日以后出生),改制前为原卫生系统在编工作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66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疾残。
2、学历和职称:大专以上学历(改制前原卫生系统在编工作人员中专以上学历),具备会计资格和计算机等级证明、有医士或药剂士以上职称人员;2006年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会计和计算机、临床或药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3、近3年内(2003年8月30日以来)未受到党、政纪处分;近10年内(1996年8月30以来)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招用程序
(一) 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本人由计生局验证的计生证明(2006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等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照片3张,交报名费98元;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报名时间:2006年9月20日8:30—9月21日17:00
报名地点:泗阳县卫生局二楼会议室。
(二)笔试
所有报名人员一律参加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会计和计算机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知识、临床和药学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知识等)。考试成绩经公示后,根据招用人数在成绩及格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用体检人员名单。
笔试时间:9月24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县城北京路职业教育中心
(三)体检
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对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县卫生局公示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9月28日——9月30日。
(五)录用
由县卫生局党委研究确定录用人员的工作去向。
(六)录用及有关待遇
正式录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一年一签订。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被录用人员每人每年工资和福利(含养老保险)标准为10000元,由用人单位按绩效考核实际情况发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招用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招用工作全程公开,广泛接受监督。考试的命题、试卷的运送、保管及阅卷、记分等工作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电话:5212406 5273296)
本简章解释权归县卫生局、劳动局。
泗阳县劳动局
泗阳县卫生局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