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十五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

泗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2日在泗阳县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陈保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泗阳县人民法院向本次大会报告法院的主要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二○○九年工作回顾

2009年,是县人民法院积极有为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大力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的一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下,以投身“平安泗阳”、“法治泗阳”、“和谐泗阳”建设为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狠抓执法办案,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实现了法院工作的新发展、新进步。2009年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法治宿迁建设先进集体、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在“争创一流法院”的目标上实现了新的跨越。

一、坚持能动司法,保障和谐稳定,服务大局能力明显增强

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县委关于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延伸审判职能,主动高效服务。

积极参与综治平安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平安创建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立足审判,拓展职能。针对全县刑事发案特点,集中开展打击贩卖毒品、赌博、诈骗等犯罪的专项审判活动,有效遏制这类案件的高发态势。加强少年司法审判工作,依法适用非监禁刑等措施,落实回访帮教制度,加强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挽救,全年为22名未成年缓刑犯落实了帮教措施。与乡镇、社区积极开展共建活动,全年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组织审务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等活动20多场次,收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注重结合审判工作,扎实做好司法建议。我院就民间借贷中教师担保问题、建筑合同中挂靠施工引发纠纷等问题专门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全力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为有效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我院认真贯彻依法服务“三保”的要求,围绕县委工作大局,扎实有序推进司法应对工作。出台了《依法保障服务企业15条意见》,从立案、预警、保全、裁判、执行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帮办活动,为企业提供疑难问题法律咨询,提示生产经营风险,帮助堵塞管理漏洞。在涉企矛盾纠纷的处理中,坚持柔性司法、和谐司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共解决涉企纠纷504件,涉案标的1.1亿元。

深入推进和谐司法。着力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继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巩固与乡镇矛盾调处中心、公安、基层工会组织等部门的“诉调对接”机制,重点加强对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的调解工作,全年调解劳动争议案件34件,医患纠纷案件11件,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1.42%。同时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协调配合,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法院附设人民调解工作室,在诉前对案件进行调解,全年诉前解决各类纠纷272件,使一批因农村土地承包、小区物业管理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在人民调解工作室及时得到化解。

二、依法履行职能,维护公平正义,审判执行工作成效显著

2009年,我院案件数量继续呈现上升势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012件,同比增长31%,结案7792件,同比增长28%,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审判人员人均结案205.33件,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审判质效依然保持了平稳良好的态势。

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49件,审结424件,655名被告人受到刑罚惩处,审结了一批社会影响大,各界群众广泛关注的重大案件。刑事审判中,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重点打击团伙犯罪主谋、骨干分子和累犯、教唆犯,如以罗绪祥为首的抢劫团伙,四名主犯全部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具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分化瓦解和教育挽救犯罪分子,减少社会对立面,依法判处拘役、管制、免刑以及适用缓刑119人。

依法调节民商事法律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113件,同比增幅达23.3%。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切实把民生案件作为工作重点,高度重视对家庭暴力受害者、婚姻无过错方、下岗工人以及妇女、老人和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审结离婚、赡养、抚育等案件553件。案件审理中,对双方严重对立、矛盾容易激化的人身损害赔偿、医患纠纷等案件,充分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诉求,合理衡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加大释法疏导力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对涉案人数众多,涉及劳务合同、土地承包、商品房买卖等群体性纠纷案件,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积极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政府、建设局等部门协同配合,力争使纠纷通过诉内、诉外的多种方式妥善解决。

着力强化行政审判,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43件。这些案件涉及城建、质监、工商、交通等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案件审理中,始终把关注民生、解决行政争议、化解“官”“民”矛盾作为案件审理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积极将“庭前对话”协调机制引入案件审理中。一方面督促涉案行政机关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教育疏导行政管理相对人遵守行政法律、法规,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由于较好地发挥协调和解机制的作用,行政案件撤诉率达到55.4%,切实体现了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

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2009年,在我院受理的各类案件中执行案件数量增幅最大,达到2028件,同比增幅41.8%,其中执行标的10万元以上案件和被执行人外出逃债下落不明的案件分别占到16.7%和34%,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达到20%,导致大批案件客观上执行不能。面对严峻的执行工作形势,我院牢固树立攻坚克难的信心和决心,从强化执行措施入手,用足用好法律,全力投入执行攻坚战。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依靠党委、人大以及政府各部门的支持,集中开展了为期10个月的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抓住重大节日、重点时段、重要线索开展突击执行,强化查封、冻结、悬赏公告、媒体曝光、司法拘留等执行手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列入最高院和省高院指定清理范围的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受到了市委政法委的表彰。2009年共执结案件1980件,执结率达到94.5%,执结标的7500余万元。

三、关注民生诉求,践行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更加完善

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将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体现在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构建司法保民、利民、便民的“民心工程”。

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减轻群众负担。着力加强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司法救助,将诉讼费减、缓、免适用范围扩大到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涉农维权群体性案件,全年为群众减、缓、免诉讼费用11.3万元。注重加大对生活极度贫困且案件长期不能有效执行的执行案件申请人的救助,向15名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金4.8万元。重视刑事案件司法援助工作,与诉讼援助部门对口衔接,为13名未成年和6名家庭贫困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充分保障了他们的诉讼权益。

推进司法便民工作,解决群众诉累。进一步转变审判方式,将“坐堂办案”与巡回审理、上门开庭有机结合,深入社区街道,田间地头,就地办案,仅两个人民法庭巡回审理案件180余件,极大地方便群众诉讼。加强窗口建设,按照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目标要求,在立案庭设立诉讼服务中心,整合导诉接待、立案信访、立案调解、诉调对接、审务公开等多项诉讼服务内容,形成导诉、立案、调解“一站式”工作模式,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平台。

稳妥做好涉诉信访处理工作,化解涉诉矛盾。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工作中,坚持一手抓办案质量,一手抓涉诉信访的处理,对重点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专项评查,查找和整改案件质量问题,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发生。对初信初访严格实行逐案登记、限期办理、限期回复、程序告知等措施,提高初信初访办理的成功率。对重信重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督促考核等制度,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充分运用教育、协调、救济等手段,解决涉诉信访难题。

四、优化工作机制,坚持科学发展,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加大

一年来,我院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新形势下法院队伍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丰富队伍建设工作内涵,努力造就一支合格的法官队伍。2009年7月,我院作为队伍建设的先进典型在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介绍,我院做法和经验,受到参会的省委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完善培养机制,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把加强干警培养作为队伍建设的基础工程,多措并举。从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入手,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召开学习交流会、组织专题测试、专家来院辅导等方式,深化学习效果,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加大对干警司法能力的培养。针对案件不断增加的压力,我院邀请专家对法官开展心理疏导;选送业务骨干赴苏州大学法学院接受短期培训;在全院开展“庭审小观摩、案例小研讨、文书小讲评”岗位练兵活动,有效增强了审判人员正确适用法律、有效解决纠纷的能力。

优化激励机制,激发队伍整体活力。围绕“个人树形象、部门出亮点”的工作要求,在全院扎实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力倡导“工作优、服务优、素质优、环境优”的创优目标,全院上下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2009年9月,我院被市委确立为争先创优重大先进典型,省内外十余家媒体对我院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为了进一步化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我院还立足工作实际,积极构建完善科学的“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人员配置机制,通过测评适岗、交流调岗、公推任岗等工作机制,充分挖掘队伍潜力,激发队伍活力,为审判工作的加速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优化监督机制,改进队伍司法作风。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一年来,我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评议案件,邀请代表参与执行案件听证和现场监督执行,通过有力的外部监督不断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同时以抓廉洁司法为重点,强化内部监督机制。集中开展了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和“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筑牢广大干警的思想防线。组织全院干警到泗洪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完善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建立廉洁预警工作机制,加大谈话责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预警处理措施的力度,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廉政文化载体建设,丰富廉政文化内涵,2009年我院被省纪委等9部门联合评定为“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五、依靠深度管理,推动工作创新,基层基础工作稳步提升

面对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我院继续把改进自身工作作为破解司法难题、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推动审判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一年来,全院6个庭室、21名个人受到了省、市表彰。

审判管理环环相扣。严格审判责任追究,细化独任审判与合议庭定案管理规定,规范定案程序,明晰审判责任;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由单一的内部评查转变为交叉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对发改和再审案件,做到每案必查,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全年对3名审判人员分别给予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的处理。通过刚性管理,我院主要审判质效指标得到进一步优化,投诉率明显下降。

法庭建设层层推进。在两个人民法庭硬件建设全部达标的基础上,我院把“强基础、创特色、打品牌、求突破”作为法庭新一轮建设的着力点。坚持优化配置法庭工作人员,按照“一审一书”的模式配齐配强法庭人员,目前法庭法官及工作人员平均年龄为31岁,全部为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结构达到较理想状态。加强法庭规范化建设,将法庭管理工作与信息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行网上立案,随机分案,加强审限预警、督办催办,全年两个人民法庭共结案1736件,人均达到289.33件。

科技强审步步坚实。2009年我院不断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加大对审判的科技投入。在完成审判法庭的视频监控系统的同时,法庭安全设施和警务装备也从根本上得到改善,添置了X光通道机、执行押解车辆等安检装备和设施,有力保障了法庭审判秩序和诉讼安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法院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为促进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感谢。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有很多问题和不足。在个案的处理上不能很好地做到两个效果的统一,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干警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司法服务措施和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落实和转变;执行工作与群众期待和要求还有较大距离。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改进。

二○一○年主要工作

各位代表,2010年是“十一五”的决战之年,更是贯彻县委第十次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推动泗阳以更高定位、更高起点实现新一轮跨越的关键一年,法院服务泗阳发展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责任更大。我们将扎实苦干,奋力拼搏,全力推动法院工作取得新突破。2010年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的大局,以扎实抓好有效解决涉诉纠纷、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平台,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的各项工作,奋力开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新局面。围绕这一指导思想,我们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平安稳定为目标,更加有力地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服务大局的长效机制,围绕县委“六大战略”的实施,出台和落实司法策应措施,把能动司法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一是要把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落在实处。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以及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把维护涉诉民生利益落在实处。注意把握好国家政策与法律规定的协调统一,妥善审理好民间借贷、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征地拆迁以及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案件,努力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推动“平安泗阳”、“法治泗阳”创建工作。

二、以公正和谐为目标,更加有效地化解涉诉矛盾纠纷

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活动,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打一场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的攻坚战。一是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取得的成果,以完善执行威慑联动机制为重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动员并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二是大力推进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坚持全程、全面、全员调解的工作要求,尽可能多地运用调解、协调、和解等方式处理纠纷。坚持诉讼调解与“诉调对接”并重的思路,加强诉讼程序与仲裁、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协调配合,促进更多的矛盾纠纷以替代诉讼方式解决。

三、以发展共赢为目标,更加积极地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进一步强化司法的社会责任,积极支持、配合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努力促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解决。进一步与全县乡镇、社区建立和谐共建关系,实行信息共享,协调联动,依法参与共建单位组织开展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建议工作,密切关注司法审判领域中涉及社会管理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以优化形象为目标,更加深入地抓好公正廉洁司法

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把加强学习与执法办案结合起来,做到以学促用、学用相长。深入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推进岗位练兵,重点解决审判人员在审判、执行、调解等工作中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细化司法标准,严格司法程序,加强对审判权行使过程的监督制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深入推进司法作风建设,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做到既严格公正廉洁司法,又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规范法官与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中介机构人员的关系,拓宽接受群众举报的渠道,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

五、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更加全面地落实司法为民举措

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将工作重点由“硬件建设”转向“软件建设”,努力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为为民司法之窗、文明司法之窗、和谐司法之窗。依法扩大审务公开范围,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对陪审员的指导和培训,保障陪审员依法充分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乡村社区巡回审判工作机制,提高巡回审判效果。

各位代表,崇高的事业,激发奋进的力量,光荣的使命,凝结百倍的斗志。展望新一年的法院工作,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的坚强领导,在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全县人民的关心支持下,解放思想,励精图治,奋发有为,在新机遇中再创新优势,在新挑战中赢得新辉煌,为建设更加美好的新泗阳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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