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第三期导游人员岗前培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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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国家旅游局15号令,2001年12月27日)第十条规定:“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办理导游IC卡,须参加颁发导游证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岗前培训考核”有关要求,我局拟进行第三期导游人员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2007年导游员资格考试合格,拟申请导游IC卡人员。
二、培训内容
包括职业道德、导游带团业务技能培训。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年7月1日09:00-11:30;14:00-17:00
培训地点:宿迁学院1号楼404室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6月25日-6月30日
报名地点:宿迁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市太湖路181号人防大厦804室),咨询电话:8433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