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宿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泗阳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围绕全年人社工作重点、企业和群众关注的民生焦点,拓展主动公开的外延和内涵,创新公开形式、健全公开制度,进一步打造“阳光人社”品牌。
(一)健全公开机制,确保信息安全
2020年完善《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发布和审查制度》、《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45政府热线与网络问政办理事项问责暂行办法》等,明确主动公开的信息需经分管领导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公开,人事招聘、社保政策相关的各种补贴发放等热点信息须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公开,同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领导小组,重大信息经小组成员讨论通过后公开。
需公开的信息由局办公室扎口报送,统一途径,确保其准确性和安全性。各直属事业单位均明确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承担公开责任,局办公室明确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月、每季度按照规定格式向县电子政务中心提交整理汇总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登记表,并做好向县档案局移交备案的工作。
(二)丰富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
一是精心打造“泗阳人社”微信公众号品牌。从 “价值”、“深度”、“趣味”等多方面挖掘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的内容,运用图片、温馨提示等多种方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其了解到所需信息,让泗阳人社走近群众、走进群众。
二是全力助推“网上泗阳”网站平台建设。网上泗阳网站的社保服务和就业服务专题成为人社工作信息在网站上公开的主阵地,公开内容涵盖失业保险领取人员公示、社会保险办理流程公示、招聘考试结果公示、评定职称所需条件等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关注的焦点工作。2020年共发布113条工作信息,涵盖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劳动维权、人事招聘、技术职称等全局工作。
三是充分利用“村居保障”平台。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充分发挥了乡镇劳动保障所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的效用,利用电子触摸屏等信息发布平台和群众进行互动,定期发布人社工作的最新政策与工作进展,将政府信息公开和基层平台建设进一步结合起来。
四是用心搭建“全媒体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与各种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的互动,主要负责人接受报纸、电视专题采访;开展现场咨询、走进村居和工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年内共开展现场咨询23余次,走进村居260余次。
五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公开了34项包括参保登记、待遇享受、投诉受理等在内的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为群众一次性、不见面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提供平台,大大方便了基层参保群众和异地参保群众。此外,于2月份公开了2020年部门预算,12月公开了2020年专项资金,同时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和待遇领取情况、补贴发放情况等信息,并及时发布工伤待遇审批等相关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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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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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3 |
+8 |
4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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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2 |
2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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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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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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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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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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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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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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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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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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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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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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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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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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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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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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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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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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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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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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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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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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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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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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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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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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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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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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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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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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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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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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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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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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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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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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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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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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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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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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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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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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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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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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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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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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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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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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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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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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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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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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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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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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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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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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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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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有待于进一步深化等问题。下一步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优化信息公开指南,细化信息公开目录,健全指南和目录更新机制;二是进一步主动、及时公开民生公益领域政府信息,持续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生政策公开,特别是为民办实事项目的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多采用漫画、表格的形式,图文并茂、简单易懂宣传人社相关政策,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345网络问政解决群众诉求1851件,群众满意率达100%;通过走进村居、工厂、工地和广场问政解决群众诉求5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