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2025年度泗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政府十八届四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各决策事项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集体讨论。决策承办单位提交集体讨论时应当同时报送起草说明、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履行决策法定程序的材料、论证和协调分歧的情况说明、合法性审查意见和风险评估报告等。
二、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决策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决策全过程档案管理,认真抓好各阶段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三、实行目录动态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依据《泗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泗政发〔2021〕55号)及时予以调整增补。
附件:2025年度泗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泗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度泗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泗阳县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建设 |
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