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近日,我县发布了《泗阳县特困人员分片集中供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建立为特困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的托养机构,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关于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规〔2023〕8号)等文件精神,对特困人员实施集中供养和照护服务,切实解决特困人员长期照护困难,进一步完善兜底保障服务。为集约利用乡镇养老设施,优化供养服务能力,对2019年6月出台的《泗阳县农村五保老人分片集中供养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出台了该文件。该文件是县政府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之一。
二、起草过程
2024年3月13日,县民政局就《办法》初稿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3、4月份共4次征集相关单位意见与建议;4月30日,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相关专家的意见建议。结合各方面意见对《办法》初稿进行修改完善,该办法在8月2日召开的县政府十八届三十四次常务会议中研究通过。
三、目标任务
对特困人员实施集中供养和照护服务,切实解决特困人员长期照护困难,进一步完善兜底保障服务。
四、解决的问题
集约利用乡镇养老设施,优化供养服务能力,对2019年6月出台的《泗阳县农村五保老人分片集中供养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15条,主要内容如下:1至5条为总则,规定了文件制定的依据,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标准要达到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三星级标准,运营方式为公办民营、建立具体供养服务和监督考核标准,供养经费标准通过招投标确定并有较大幅度提升,对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相关运营费用依法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6至11条为服务保障,明确了服务人员配比要达到1:8,配备执业医生和护士,膳食服务标准科学营养、基本伙食费用不低于供养标准的50%,定期更换衣服被褥,免费参保并享受三重制度的医疗保障政策,老人去世后的丧葬事宜由机构办理并由政府承担相关费用及免费提供骨灰安放,乡镇要定期慰问并明确了慰问标准等。12至14条为监督检查,明确了市场监管、卫健局、医保局、消防、财政及属地乡镇的职责,加强运营机构服务保障和食品、消防安全等方面监督检查,加强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工作的绩效评价。15条为附则部分,规定《办法》的施行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