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关于加快苏北振兴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若干政策意见

发布时间: 2019-12-1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0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苏北振兴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的若干政策意见

(2016年5月1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四化联动、开放带动为重点加快苏北振兴步伐,确保如期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现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苏北振兴、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

加快苏北振兴,是省委、省政府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十一五”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增强了苏北发展的内生动力。苏南各地和省级机关顾全大局,大力支持苏北发展。苏北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已连续10年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城乡面貌发生重大变化,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小康建设稳步推进。但由于历史、地域等多种原因,苏北地区的发展基础仍然薄弱。当前,在经济发展进入增速换挡、结构调整、动力转换的新常态下,苏北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全面达小康还要付出艰苦努力。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加快苏北振兴的关键时期。全省全面达小康,重点和难点在苏北。保持苏北良好发展势头,加快振兴步伐,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小康建设大局。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从“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加快苏北振兴、推进全面小康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使命意识,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动苏北振兴发展,确保苏北地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明确加快苏北振兴、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十三五”时期,加快苏北振兴,推进苏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四化联动、开放带动”,加强区域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经济转型升级,补齐发展短板,提升质量效益,保障改善民生,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苏北地区又好又快发展,保证如期全面达小康。

(二)目标任务。保持苏北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力争苏北地区“十三五”时期经济总量、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9%左右。到2020年,苏北地区以县为单位达到省定全面小康指标,6000元以下低收入人口全部脱贫,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8万元,12个省扶贫开发重点帮扶县(区)分批退出,苏北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打下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抢抓发展机遇。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的战略部署,牢牢把握“十三五”发展主题主线,抢抓“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发展一体化、沿海开发等重大机遇,厚植发展优势,挖掘增长潜力,加快苏北振兴。

——推进转型升级。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在扩大有效需求的同时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坚持改革开放。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进一步扩大开放,优化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国内外资本、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推动苏北全面小康建设。

——注重环境保护。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保持良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强化政策支持。实施沿海开发、沿东陇海线经济带建设推进计划,支持苏北各地特色化发展。根据苏北五市现有基础、发展重点等实际情况,分别研究制定新的“一市一策”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补齐苏北发展短板,切实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加快推进苏北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加快构建苏北地区对内对外快速铁路通道,续建郑徐客专、连盐铁路、青连铁路、连淮扬镇铁路、徐宿淮盐铁路;尽早开工建设徐连客专、盐城至南通铁路;积极推进盐泰锡宜、南京至淮安铁路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大力支持地方政府及港口企业推进港口专用线、站场综合开发和综合枢纽建设。加快推进沪通、镇江五峰山、南京五桥等跨江通道和高速公路接线建设。完善苏北公路网络体系,续建连云港港北疏港高速、徐明高速等工程,推进京沪高速沂淮段改造前期工作,开展连宿高速公路等项目规划研究;加快建设204、310国道和344、242、264省道等干线公路以及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推动苏北航空提档升级,实施徐州观音、盐城南洋、淮安涟水等机场改扩建和连云港机场迁建工程。强化苏北港口航道功能,积极推进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和大型深水泊位建设;依托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推进航道升级工程;开展徐宿连航道规划研究工作;积极推进苏北内河集装箱运输体系建设。省级铁路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苏北铁路建设,省级交通投资主体优先安排苏北地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资金,采取发行债券、增加贷款额度等多种措施,扩大苏北地区交通建设筹资渠道。加快推进苏北铁路建设工程,省财政五年投入力争达到150亿元。

(五)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淮河治理、沿海水利、区域治理等苏北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提升流域区域防洪排涝及沿海地区水资源供给能力。建成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分淮入沂整治、洪泽湖大堤加固、川东港拓浚工程,推进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黄墩湖滞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建设工程、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设。完成射阳河、新洋港、灌河、蔷薇河、灌北干渠等入海河流治理工程建设任务,继续实施海堤巩固完善工程。完成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及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启动新建小水库工程,支持跨市跨县骨干河道治理、城市防洪等工程建设。省农田水利建设管护资金重点用于苏北,并积极争取国家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六)推进现代能源体系建设。调整优化全省电源布局,支撑性电源建设项目重点向苏北地区特别向沿海地区转移。按照海陆并举、以海为主的原则,支持苏北加快发展风电,重点突破盐城海上风电。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推进苏北加快发展光伏发电,在省重点帮扶县(区)实施光伏扶贫。加快田湾核电二期、三期工程建设进度,推进四期工程和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加强苏北地区油气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华电赣榆、中海油滨海LNG接收站工程,实施中俄东线(永沪管道)江苏段、沿海管道等输气干线工程,实现苏北地区管道天然气县县通。积极推进徐州、滨海、大丰省级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建设。支持苏北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四、提升苏北地区产业发展水平

(七)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支持苏北各地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建设一批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特征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基地。以产粮大县为重点,加强设施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仓储物流建设,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到2020年苏北地区高标准农田比重达60%、高效设施农业比重达20%。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建设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生产服务业和休闲观光农业等新型业态。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打包切块形式重点向苏北倾斜。深入推进黄河故道地区现代农业综合开发,重点解决交通水利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省财政五年投入力争达到100亿元。

(八)着力培育先进制造业。鼓励苏北各地因地制宜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重点支持徐州装备制造和新能源产业,连云港新医药和石化产业,淮安盐化新材料和电子信息产业,盐城汽车、环保和新能源产业,宿迁电子信息、轻工建材等产业发展。落实《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制造企业装备升级计划和企业互联网化提升计划,推动苏北地区重大技术产业化和重大产品应用推广,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促进新兴产业快速成长。引导苏北地区着力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低端低效产能,释放先进产能,推动产业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制定扶持苏北发展先进制造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政策,省级产业类发展专项资金对苏北地区项目予以优先支持,适当提高苏北地区支持资金占全省的比重。继续实施苏北地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平台提升奖补政策,对经考核合格的开发区,省财政给予一定资金奖补,用于支持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

(九)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新一轮《江苏省现代服务业跨越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有效发挥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杠杆作用,持续加大对苏北地区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重点发展物流、信息、科技、商贸、文化、旅游、“互联网+”以及电商平台等,力争苏北地区每年有3-5家企业或项目获得省级发展基金扶持。支持苏北地区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服务业集聚示范区,以服务业品牌引领发展质量。加大服务业引导资金帮扶力度,力争苏北地区每年纳入省重点的项目不少于50个。充分发挥苏北地区生态优势,加快发展生态旅游、健康养老、运动休闲等产业,大力培育以自然风光、乡村文化、农耕休闲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打造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魅力村庄。

(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支持苏北地区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对睢宁、沭阳、新沂、东台、丰县5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扶持指导,带动县域电子商务普及应用。扩大苏北省级“电商县”“电商镇”“电商村”的覆盖面,鼓励宿迁“一村一品一店”、徐州“镇村通”等新模式发展。以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建设为抓手,引导鼓励苏北各地结合自身特色、优势产业,推动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扩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覆盖范围,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积极打造电子商务创客中心,鼓励创新创业。提升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引导苏北电子商务加强自身信用和品牌建设。

五、加强苏北地区生态环境保护

(十一)推进污染综合治理。引导鼓励苏北各地实施污染防治关键措施,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推进以大气、水、土壤为重点的污染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苏北地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热电以及钢铁、水泥、焦化、平板玻璃等非电行业的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实施苏北地区化工园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加强化工园区化学品储运、环境监控、应急响应等一体化建设,提升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建设南水北调、通榆河清水廊道。强化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和达标建设,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支持苏北地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强化土壤环境综合监管,支持苏北地区开展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和修复试点示范。对苏北地区大运河、淮河、苏北灌溉总渠、通榆河等流域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省财政五年投入力争达到50亿元。

(十二)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鼓励苏北地区全面实施山水林田湖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有序推进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开展洪泽湖、白马湖、高邮湖、骆马湖等大中型湖泊的生态保护与治理,实施“一湖一策”保护计划。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沿海候鸟保护行动,着重提升盐城珍禽、泗洪洪泽湖、大丰麋鹿等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平。加强苏北地区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抓紧恢复淮河流域、滨海潮间带、里下河沼泽等重要湿地生态功能。持续推进植树造林,开展沿海高标准基干林带建设,恢复丘陵岗地、荒山、滩涂植被,加强石质山地、荒山荒滩、重要水源地和沿湖等生态敏感区域的生态公益林建设。加强苏北沿海地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受损海洋生态系统。严格开展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考核,实施生态红线保护优秀示范工程,鼓励苏北市县适度增加生态红线区域面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加快重点地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大对苏北地区小城镇和乡村环境建设的组织推动和资金投入力度,通过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着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省财政五年计划投入约150亿元。

六、强化苏北地区发展要素支持

(十三)拓展建设用地空间。支持苏北地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等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改革试点,优化镇村布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差别化土地管理政策,加大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区域倾斜力度,适度增加苏北地区新增建设用地供应,对苏北地区列入省年度重大项目中的产业项目以及省级立项的单独选址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南北产业转移重点项目在用地计划安排上予以优先保障。

(十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向苏北地区倾斜,力争苏北地区今后五年贷款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增幅,省金融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优先支持苏北地区项目。鼓励苏北地区积极发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支持苏北地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规范发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指导苏北地区有条件的市县,按照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立产业发展基金,促进区域优势产业成长发展。支持苏北地区企业在境内外上市,鼓励企业在“新三板”和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充分发挥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支持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对苏北企业加大股权投资力度。扩大苏北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支持苏北地区有条件的市县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项目库,促进保险资金与重点项目对接。鼓励省信用再担保公司为苏北重点工程项目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推动苏北地区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维护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十五)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资源向苏北集聚,全面实施科技创新战略。支持苏北地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推进国家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建设。鼓励苏北地区实施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推动创新政策、创新资源、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拟上市企业。支持苏北地区设立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逐步扩大苏北科技专项资金规模,省重点研发计划、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计划、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等对苏北地区项目予以倾斜,“十三五”期间力争转化重大科技成果50项以上,实施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80项以上。

(十六)加强人才培养引进。支持苏北地区围绕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继续实施“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完善“苏北发展特聘专家”选聘办法,每年选聘300名“苏北发展特聘专家”。实施苏北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项目,每年培训7000名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支持苏北地区引进境外智力资源。继续实施苏北科技与人才支撑工程,省财政五年计划投入约30亿元,重点用于支持适用技术推广,鼓励各类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服务苏北发展。

七、切实保障和改善苏北地区民生

(十七)完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支持苏北地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普惠均等的就业援助和就业培训制度,加快城乡就业一体化进程。推进苏北地区全民创业工程,扶持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鼓励支持电子商务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完善苏北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激励机制,鼓励多缴费、长缴费。加快苏北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步伐,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苏北地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动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持续稳定参保,帮助中断缴费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巩固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率,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加强苏北地区基层人社服务平台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提升“15分钟人社基本公共服务圈”服务效能。

(十八)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全面推进苏北地区基础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优质普惠学前教育、优质均衡义务教育、优质多样普通高中。支持苏北地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大对现代化示范职业学校建设、现代化实训基地建设、现代化专业群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经费投入,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在高校招生计划分配、高等教育经费安排、品牌专业建设、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提升、优质教学资源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大对苏北地区支持力度。在高校科技项目、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等安排上向苏北地区高校倾斜。深入推进南北高校合作交流,提升苏北地区高校专业建设水平,扩大教师互聘和交换生规模。加快苏北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智慧教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十九)全面推进“健康苏北”建设。鼓励苏北地区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支持苏北地区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强化“15分钟健康服务圈”。推进苏北地区医疗资源纵向整合,探索实施县乡村医疗服务体系一体化改革,推进基层契约服务,发展远程医疗,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为苏北地区定向免费培养学生,有效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省财政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继续对苏北经济薄弱地区给予补助。引导苏北地区放宽社会办医准入,全面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大力发展苏北地区养老服务、养老地产、养老金融、养老用品、养老旅游等养老产业,因地制宜推进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等养老方式协调发展。

(二十)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扎实开展苏北地区农村低收入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全面落实发展特色产业脱贫、促进转移就业脱贫、加强教育支持脱贫、完善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探索资产收益脱贫、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脱贫等政策措施,着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选派省委帮扶工作队员到经济薄弱村任第一书记,指导市县同步选派,对经济薄弱村实现全覆盖。强化领导干部联系经济薄弱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措施。加大6个重点片区整体帮扶力度,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壮大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增强对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的带动能力。增加扶贫开发资金投入,“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1亿元,用于支持苏北地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精准帮扶等。

八、进一步提升南北挂钩合作水平

(二十一)深入推进南北产业转移。将推进南北产业转移作为深化南北挂钩合作的重要内容,建立省南北产业转移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省苏北发展协调小组组织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推进南北产业转移。对总投资超过5亿元的产业转移项目,省政府投资基金可采取债权、股权的方式予以扶持。实施节能减排指标地区差别化管理,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实行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对产业转型腾出的总量指标实行全省统筹、综合平衡,对苏北地区予以倾斜支持,减轻产业承接地的约束性指标压力。在保障绿色生态发展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苏北地区节能考核指标。

(二十二)提高南北共建园区建设水平。围绕科技化、信息化、集约化、生态化,提升南北共建园区发展水平。苏南合作方要加强对共建园区的组织领导,加大对共建园区项目、资金、人才支持力度,选派专职工作人员要达到5人以上,派出人员享受派出地扶贫工作队员待遇。完善共建园区考核办法,实施分类考核,加大奖励力度。对年度考核排名前10位的园区各奖励1500万元,并对所在市县增加不超过2亿元的调度资金。对年度考核排名第11位到前一半的园区各奖励1000万元。鼓励共建园区特色发展,对年度特色发展排名前10位的共建园区各奖励500万元,但此项奖励不再重复享受。

九、加大对苏北地区财政支持保障力度

(二十三)提高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在对苏北地区市县财政保障能力进行量化评价基础上,进行分类分档管理,两年动态调整一次,将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与分类分档结果挂钩。完善市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重点支持苏北经济薄弱地区,均衡县级财力分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对苏北地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资金力争达到200亿元。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加大专项资金的清理整合力度,赋予苏北地区更多机动财力,扩大市县自主安排财政支出的权限。适当提高苏北地区交通、水利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补助标准,对确需地方配套但地方财力难以满足的基础设施项目,优先支持发放专项建设债券。

(二十四)积极稳妥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全省政府债券的分配使用向苏北地区倾斜,支持其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建设和存量债务置换。积极运用地方政府债券工具促进苏北地区发展,支持苏北各地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进行置换。“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对苏北地区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分配总额力争达到3000亿元,其中对苏北地区符合条件、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1600亿元存量债务,争取用三年时间置换完毕。指导苏北市县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逐步降低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

加快苏北振兴、推进苏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省委、省政府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全局,在更高层次上统筹区域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全省上下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明确目标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形成整体合力。省级机关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研究制订支持苏北改革发展的具体政策举措,并切实抓好落实。苏南各地要进一步做好挂钩支持帮扶工作,重点加强南北产业转移和南北共建园区建设工作。苏北地区要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抢抓发展机遇,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奋发进取、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破解难题,切实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如期全面达小康,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