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严格遵照县政府办《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对人大代表高度负责的态度,着力提升办理质效,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切实回应民生关切。本年度共主办人大代表建议4件、协办人大代表议案1件,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办理责任体系
成立由局党委委员李城牵头的专项工作小组,局办公室全程督办,将办理任务细化分解至各职能科室及下属单位,明确责任主体与完成时限,实现每件提案办理全流程闭环管理。
二、规范办理流程,提升建议落实质量
进一步规范交办、协调、督办、回复、总结等主要环节流程,形成上下衔接、左右联通的工作闭环机制。认真分类研究、积极恰当处理,认真听取、研究、吸纳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推动人大建议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暖民心的政策举措,实现提案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三、聚焦成果转化,彰显办理工作实效
紧扣部门主责主业,推动提案办理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系统梳理提案反映的共性问题与合理化建议,将其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实现“办理一案、改进一片、惠及一方”的良性循环,以扎实的工作成效推动提案办理工作提质增效。
答复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查修改完善,报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后,决定予以行文,按规定程序回复各位委员及有关部门。
附件:1.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2.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7号建议的答复
3.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答复
4.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0号建议的答复
泗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7月30日
附件1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邵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文旅融合助推泗阳农业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立足农文旅融合发展,紧扣乡村振兴与文旅融合主题,现结合当前工作推进情况,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科学编制规划,合理开发特色资源
充分考虑各乡镇当下与未来乡村旅游发展需要,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结合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评价标准、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等各个方面因素,高水平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在开展乡村旅游工作的基础上科学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加大对乡村文化遗产和特色风貌保护力度,尽可能多地保留乡村原有地貌和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加快补齐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
(二)强化造血功能,提供充足要素保障
全面抓好项目服务工作,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统筹建立要素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并利用好中央财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支持乡村旅游发展。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景区收益权贷”“惠农e贷”“民宿贷”等适合乡村旅游的特色贷款产品,拓展投融资渠道,切实解决乡村旅游发展资金不足问题。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各级政府在乡村地区用地保障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在前列的意见》(苏政发〔2020〕19号)要求各地政府强化用地保障,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可安排不少于10%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有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用地,县相关部门对于乡村旅游发展应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给予一定支持。
(三)完善配套设施,优化旅游产品体系
根据各乡镇乡村旅游发展现状,开展道路、沟渠疏通、环卫设施、照明设施、污水处理、垃圾清理、停车场、旅游厕所、旅游咨询点、旅游标识导览等基础配套建设工程,提升乡村旅游发展环境。以特色精品桃果、优质稻米、设施花卉等产业为基础,花海+休闲度假、田园+旅居、田园+养生度假模式、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旅游、果业+创意体验等模式开展农旅融合,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供给。打造一批以采摘、农事体验、乡村民宿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示范点,让游客在欣赏田园风光的同时,体验乡村生活的乐趣。
下一步,我局将以产业发展为目标,持续深化农文旅融合,推动“泗阳鲜桃”“云渡桃雕”等特色产业与乡村旅游深度联动,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衷心感谢您对泗阳文旅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建言献策!
附件2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7号建议的答复
吴蒙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非遗传承老年化问题的建议”收悉,该建议从完善法规体制、讲好非遗故事、推动非遗经济转化三个维度为泗阳非遗传承发展建言献策,充分体现了您对我县非遗工作的高度重视。现结合我县非遗工作实际,将非遗工作开展情况、建议落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强化制度保障,构建长效保护机制
我国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已建立起从中央到地方多层次、全覆盖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是基础性法律。《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宿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进一步细化了传承人权利义务、专项资金使用及活态传承路径。今年新修订了《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宿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旨在完善非遗传承保护体系,激发传承人积极性,积蓄后备人才资源。泗阳县文广旅局作为非遗保护工作的属地责任主体,依法履行非遗保护职责。在项目保护方面,建立四级非遗名录体系,组织专家开展项目普查、申报评审及档案数字化建设,对濒危项目实施抢救性记录和分类保护;在传承人管理中,严格执行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标准,建立传承人考核评估机制,通过发放传习补助、组织培训、搭建展演平台等方式保障传承权益,同时要求传承人履行授徒传艺、资料保存等法定义务。
二、创新传播模式,讲好时代非遗故事
一是推进数字场馆建设。现有县级非遗展馆以静态展示为主,缺乏互动性和参与感,难以吸引年轻一代的兴趣,我们将积极推动现代化非遗展馆建设,引进VR/AR技术,让参观者能够沉浸式体验非遗项目。二是为传承人提供发展平台。积极推动传承人参加省市展销活动、传统节庆活动,让传承人走出去;通过官方授牌、纪录片拍摄等方式彰显传承人社会价值;建立传承人技艺提升培训体系,让传承人紧跟时代。三是丰富非遗活动形式。依托“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传统节日”等节点,举办民俗文化展演、年货大集、非遗进景区等活动。四是开设非遗兴趣课程。与县4所小学合作,让淮海戏、云渡桃雕、工鼓锣、剪纸成为学生第二课堂。
三、培育新兴业态,激活新生非遗经济
一是运用新媒体传播。依托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平台,推出“非遗故事”“手艺人直播”等栏目,以短视频、直播带货等形式推广非遗产品。二是推动“非遗+产业”融合。依托本地非遗资源,如云渡桃雕、泗阳膘鸡、新袁羊肉、穿城大饼等,打造“非遗工坊”,推动“一村一品”产业化发展。目前,全县已建成1家省级非遗工坊,1家市级非遗工坊,10家县级非遗工坊。三是积极争取各项资金扶持。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2024年申请到云渡桃雕、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等省级专项资金11.9万元,2025年力争在泗阳膘鸡、淮海戏、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等项目上申请省级专项资金23万元。
为继续做好非遗传承与保护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开展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对濒危项目实施“一项目一策”抢救性保护;二是开发非遗文创产品,实施“非遗IP活化工程”;三是建立“非遗社会评估体系”,对贡献突出的企业、传承人给予荣誉表彰;四是启动"非遗传承青苗计划",鼓励传承人与职业院校定向培养机制。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县非遗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积极推动建议转化为实际成效,让传统技艺在新时代焕发蓬勃生机。
附件3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答复
鲁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拓展‘乡土研学’赋能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围绕生态农业、文化旅游两大主题,深入挖掘自身特色旅游资源,推进乡村旅游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完善、经营策划提升、市场宣传营销等,推动农文旅融合,助力我县乡村振兴发展。
一、挖掘乡村资源,建设有特色的乡村研学基地
根据《泗阳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和《泗阳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我县以高质量规划为引领,重点规划建设一批农文旅融合项目,塑造自然与人文和谐辉映的“一核一廊四组团”全域魅力空间,即:一核,成子湖旅游度假区;一廊:“两河”生态富民文旅廊道;四组团,工业旅游组团、生态文化组团、红色旅游组团、乡村旅游组团。
2022年卢集镇成河村成功创建为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对发展桃果产业,促进乡村旅游发展起到了积极示范作用,形成“两片两带”产业布局与全链条发展格局。城厢街道小圩社区、王集镇熊爸爸亲子农场等一批极具潜力的农文旅融合项目实现快速发展,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新生力量。
二、创新研学产品,打造主题线路研学课程
1.历史文化研学
依托泗阳县博物馆、文化馆等具有教育性基地,开发出“不止考古——探寻泗水古国奥秘”等主题研学活动,设置模拟考古挖掘、古文字解读等互动性项目,挖掘泗水古国历史文化。
2.生态科普研学
积极开发全县生态旅游线路,挖掘成子湖、洪泽湖与大运河沿线文化资源,策划推出“似水年华”系列生态旅游精品线路,串联成子湖旅游度假区、妈祖文化园、杨树博物馆、城南植物园等重要点位,重点发展S245-S330沿线生态旅游集聚区,形成农业+旅游线路,扩大农文旅旅游品牌影响力。
3.农耕与非遗研学
依托卢集镇桃果公园“泗阳鲜桃”品牌优势,开发“从果园到餐桌”全链条研学课程,让参与者亲身体验桃树种植、果实采摘等农事活动,打造以桃文化为主题的特色农旅基地。同时,结合桃花节等节庆活动,丰富研学体验。在云渡桃雕、泗阳剪纸等非遗项目集中区域,设立“非遗小传人”研学点,邀请非遗传承人现场展示精湛技艺,并开展教学指导,让学生们亲手制作非遗作品,在实践中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三、完善配套设施,构建全方位的乡村研学体系
泗阳县将持续加大乡村研学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高标准建设专业化研学基地、实践教学场所及游客服务中心,全面改善乡村交通、住宿、餐饮、卫生等条件,为研学活动营造舒适、便捷的环境。在人才培养方面加强对研学旅游从业人员的系统培训,着力提升其综合素质与服务水平。此外,督促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服务流程,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预案,强化对研学旅游活动的全程安全监管,全方位保障学生在研学过程中的安全与舒适,推动乡村研学旅安游高质量发展。
附件4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0号建议的答复
胡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花井’古井的恢复、保护及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我县文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花井”于1984年被我县公布为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该井处于南刘集嘉华养猪场院内,文物本体保存完好。但井边有污水池以及水沟和围网,严重影响井内水质以及不利于文物的安全巡查。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局将督促王集镇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古井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疏通道路,对古井安装安全围栏,待条件成熟时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