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40万农民养老吃上“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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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农业信息网 作者: 日期:2007-11-28 点击:

  “我们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也可吃上‘财政补贴’,这回养老有保障了。”近日,在泗阳农保处院内,今年48岁的南刘集乡农民徐海燕高兴地对记者说,“我听说,我们农村人缴费到55岁,就可以像城里人一样,拿到养老金。我就和家里人商议,我也缴一份养老保险吧。感谢政府对老百姓的关怀,感谢党的好政策。”

  徐海燕一直梦想着和城里人一样,到老了能有养老保障,拿到养老金。当得知县政府出台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时,如今已富裕起来的她立即来到农保处办理新型保险。昨日上午,她向泗阳农保处工作人员缴纳了640元后,顺利地办理了参保手续。

  泗阳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也可享受财政补贴,享受发展红利,实现养老无忧,这完全得益于泗阳在全省率先推行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泗阳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起步较早,早在1992年就实施了农保制度,但其覆盖面不广、保障水平低的弊端日益凸显,且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没有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农民参保得不到任何财政的补偿,属于储蓄性质的养老,广大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今年,省委、省政府明确泗阳为2007年新型农保工作试点县。泗阳县委、县政府大胆探索,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办法规定:凡是本县内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农村居民均可参保,保险费征收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三者结合,筹资标准以该县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4000元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其中个人缴纳16%、县财政补贴2%、集体补助2%。以今年为例,农民个人自缴640元,享受财政补贴为每人80元。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合理,充分体现了社会保障的养老功能。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个人账户按个人实际缴费建立,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包括乡镇财政对村干部补贴)全额记入个人账户。根据测算,农民只要按规定连续交足15年保费后,到达年龄每月就可拿到180元养老金。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不含15年),每满1年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还将另增加0.6个百分点。为了方便群众办理参保手续,泗阳农民可就近到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

  泗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学祥说,实施新型农保,将进一步完善泗阳县的社会保障体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新农村建设、解决全县农民养老问题的具体举措,全县有40万农民将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