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三个一律”强化抗震救灾款物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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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期:2008-05-23 点击:
县纪委针对大讨论活动调查研究中,群众对抗震救灾款物能否全部用于抗震救灾的疑问,采取“三个一律”措施,强化对抗震救灾款物监管,确保抗震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
一是一律专款专用。对社会各界捐赠的抗震救灾款物,实行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堵塞管理使用过程中的各种漏洞,保证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二是一律公开公示。提高救灾款物公开透明度,建立救灾款物信息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救灾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和去向,设立专门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三是一律严查重处。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等行为,迅速查办,从重处理;对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迟滞拨付救灾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或致使救灾物资严重毁损浪费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汶川地震灾难发生后,泗阳县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向灾区人民献爱心。截至5月22日,仅县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已收到捐赠款物306 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