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法援处采取措施提升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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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了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在去年制订《受援人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一次性告知书制度》、《泗阳县法律援助处便民服务卡》;在全县法援接访场所悬挂全国统一的法律援助标志;公布全县统一监督投诉电话(0527-85272148、85272101)等制度和便民措施,并发文要求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站实施之后,又出台三项新措施:
1、在接访室内设置了以法援工作人员的照片、姓名、职务、职称、职责、在岗、值日等情况为内容的岗位职责公示栏,加上原有的全县统一监督投诉电话,向社会全面公示法援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此举使得来访群众和法援案件受援对象可以更好地监督法律援助工作。
2、实行“法律援助工作统计月报表”制度。从代书、法律咨询(含网上解答)、法援案件等几个相关方面统计到受援对象基本资料(联系电话、地址)等办案情况,便于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向受援对象进行回访,了解受援对象对案件质量和服务的满意度。
3、实行法律援助案件开庭旁听评议制度。县法律援助中心严格落实省对于法律援助案件实行旁听要求,在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旁听庭审活动不断加大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督力度。通过旁听,直接了解承办律师办案的情况(是否按时出庭、是否履行职责、辩护意见是否正确合法等等)。以此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通过出台的三项新措施,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为推进“法治泗阳”、“平安泗阳”、“构建和谐泗阳”履行法律援助机构职责。(泗阳县司法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