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支农、富农做农民维权“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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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局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坚持以服务为导向,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为出发点,积极推行收费公示制度,增加收费透明度,做农民维权的“贴心人”。一是明确公示的内容和程序。严格落实公示监制、申报、审批制度,及时公布收费项目、标准等,使缴费者及时了解收费政策,加强对收费行为的社会监督,以此推动全县农村收费公示工作进入长期化、制度化的轨道。二是明确公示的责任主体。要求各收费单位和各乡镇在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示栏,将收费的项目、标准、范围向社会公开,便于社会监督。三是强化公示的监督检查。按照公示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收费项目、标准与公示的项目、标准及《收费许可证》等有关规定相一致,不断提高公示效果。(物价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