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五项措施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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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将治理商业贿赂调查研究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发放治理商业贿赂宣传材料以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调查问卷。充分认识反对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自觉性。
二是在加强对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的监管力度的同时,扩大集中采购项目跟踪反馈范围,研究制定建立商业贿赂举报制度,做到事前有审批,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落实。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各环节的监督。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管理,对符合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加大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力度,提高公开招标比重;对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四是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和供应商的监管,完善集中采购机构和供应商评价体系。规范集中采购行为,优化集中采购程序和采购方式,提高集中采购效率,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制度,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着力抓好供应商管理;落实跟踪监督机制,研究、探索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评价、考核体系。
五是完善内部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守法自觉性。加强财政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领域的职业道德教育,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财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