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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业珍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莅泗调研座谈会上汇报材料
强化五项保障 抓好五个环节 提高三项比率
全力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
尊敬的王主任,省市调研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谨代表泗阳县委、县政府,向莅临我县视察指导工作的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泗阳县隶属于1996年新设立的地级宿迁市,南临洪泽湖,东与周恩来总理的故乡淮安市相邻,县域总面积1418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场,260个行政村(居),总人口为95.3万。泗阳是西汉时期江苏境内三大诸侯王之一的泗水王国都城所在地,也是中国八大名酒洋河大曲的发源地,享誉四方的“中国意杨之乡”,目前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2%,为全国平原地区之最。泗阳如今的城市名片就是“泗水古国、意杨之乡、新兴纺都、生态家园”。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在省、市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泗阳实际出发,破改革坚冰,除稳定积弊,谋发展大略,全力打造新兴纺织木业基地,加快建设生态文化城市,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赢得了起步腾飞、快速振兴的新局面。继2004年一举摘掉信访、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目标考核四顶落后帽子后,2005年全县各项经济指标创下历史最好水平,在全省各县综合排名上升了3位,连续两年荣膺“省社会治安安全县”称号。特别是自省委部署开展“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以来,全县上下迅速行动,合力共创,开局良好,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我县强化法治创建目标任务考核、落实领导责任制的创新做法,在全省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工作推进会上进行交流。今年6月份,泗阳作为宿迁市唯一一家,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法治建设工作联系点。7月14日,全市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工作推进会在我县成功召开,我县的法治创建工作得到了进一步促动和推进。我们的主要做法就是:强化五项保障,抓好五个环节,提高三个比率。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强化“五项保障”
一是组织保障。争创“法治江苏合格县”,打好开局战,领导是关键。今年以来,县委先后两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解决“法治泗阳”建设的职能划转、机构设立、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任务分解、责任查究等方面的问题。县成立了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套班子主要领导任正、副组长,县直35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县委书记侍鹏,县长赵深等领导亲历亲为,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法治创建工作。先后6次召开成员单位例会、会办会、交办会、督办会,研究制定了《“法治泗阳合格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工作要点》、《宣传工作方案》、《年度实施方案》、《领导责任制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出台了《议事制度》、《检查督办制度》、《培训制度》等六项制度,切实增强了争创活动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人员保障。为整合资源,齐抓共创,切实加强对法治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我县还专门成立了依法治县十个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县人大、县政府办、县政法、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纪委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具体抓好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普法教育等工作。县、乡、村及县直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都成立了法治创建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我县还从质监、公安、环保、教育、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到法治办专门从事法治创建工作。
三是物质保障。县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拨付专款为法治办购置了电脑、摄像机、数码相机、办公桌椅等硬件设施,配备车辆,保障法治创建工作运行。
四是经费保障。年初,县财政将法治创建经费20万元列入预算,并逐步拨付到位,确保法治办正常经费运转。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也分别拨出专款,解决依法治理办公室人员配备、技术装备、办公经费等问题。
五是责任保障。首先,我们将“法治江苏合格县”创建列入全县100项重点督查事项,逐级明确责任,逐月督查通报,逐项落实整改,层层制定了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其次,把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分解成100项任务,逐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每一个环节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无缝对接,真正做到任务、要求、措施、进度、人员“五明确”,形成层层有压力,人人有责任,各方促落实的工作局面。第三,实行责任倒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每月督查一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强力推动面上工作。严格推行“权力交到底、责任压到底、板子打到底”的工作措施,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反映情况不实的,主办部门不主动协调、协办部门不积极配合而影响整体工作进度的,责令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县通报批评。严重的采取组织措施,坚决处理到位。
二、围绕工作重点,突出抓好“五个环节”
年初,县委、县政府确立了年底前,将全县80%以上的单位、乡镇建成“法治宿迁合格单位”,80%以上的村(居)建成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全县建成“法治江苏合格县”工作目标,抓住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五个重点,严格对照省、市考核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工作。
一是突出依法行政,建设高效便民的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泗阳重在打造法治政府。我们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提出的基本要求和具体目标,切实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把政府职能真正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我县在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的基础上,还逐步公开工程招投标、扶贫资金的使用、重大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等重大事项的办事过程和结果,以公开促管理、以公开促执法、以公开促公正。县工商局于今年3月份大力推行聘请党风廉政建设“隐形监督员”的做法,在全县各行各业中聘请30多名义务监督员,围绕案、费、证、照等容易出问题的重点环节,按照工商公示的办事程序、依据、权限、范围和廉政建设等内容,对工商执法工作进行义务暗中监督,反映问题时只署监督员编号而不署姓名,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所检举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从严纠错重整改,及时反馈重成效,至目前,已处理各类违规违纪问题40余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我县认真抓好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公示制、评议考核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并采取百分考核的办法,行文确定依法决策、履行职责、行政执法的分值和评分标准,不断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积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开展执法检查,实施工作评议,促进“一府两院”更好地工作。着力强化培训力度,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制定了《泗阳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凡经县委讨论决定提拔的副科级以上干部,都要进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县人事局在全县公务员中开展《行政许可法》和依法行政知识考试的同时,还将依法行政纳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内容,县目标办将各部门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有力促进了全县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二是突出司法公正,塑造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我们先后研究制定了《建立和完善政法队伍建设制度体系的实施意见》、《争创“十佳”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干警活动实施意见》、《执法督查“六办”规定》等系列文件,县委政法委还专门出台了《泗阳县执法监督工作规则》,明确了执法督查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对政法机关执法检查、法律和政策问题协调、案件协调、信访事项的处理、“六办”(交办、转办、会办、催办、督办、查办)以及责任追究等具体事项都作了明确规定,并以此作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指南。同时,我县认真组织开展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全县政法机关紧紧围绕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部门实际和专项整改的各项要求,创新工作方法,狠抓措施落实。县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泗阳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记分暂行办法》共18条96款,对民警工作、学习和生活等各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记1分的经济处罚60元,记分达21分以上的,年度公务员考核为不称职,达36分以上的坚决予以辞退。该办法实施以来,该局共有106人次受到记分处理,加分民警4人次,今年1—8月份轻微违规违纪与去年同比减少65%,受到了省厅领导的赞许。县检察院以查办职务犯罪为突破口,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针对少数国企干部利用破产、改制之机贪污、挪用公款、侵占职工工资及养老金等犯罪行为,重点领域的腐败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渎职、失职案件以及商业贿赂、涉检上访等案件,从严从速依法查办,今年以来共立反贪案件15件15人,反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社会反响较好。县法院以解决判决不公、执行难问题为着力点,以案件管理为核心,强力推行审判人员错案追究制,完善执行个案日志制度和信访投诉案件交叉换人执行制度,强化执行责任,解决消极执行问题,今年以来共新收执行案件949件,执结718件,执行标的金额到位率82.83%,执结率和到位率同比分别上升11个和23个百分点。
为延伸专项整改触角,在解决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取得实效,我们还于今年6月份在全县政法部门和行政执法单位集中开展“服务第一要务,构建法治泗阳”专项整改活动,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医疗、教育、药监、环保、公安、法院等10个部门进行重点整治,在单位自报、媒体征求意见、各类人员座谈、行风政风测评的基础上,委托县统计局对全县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和司法部门今年以来的执法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并将梳理出的问题反馈至各相关部门,限期逐一落实整改措施。
三是突出基层建设,强化人民满意的民主政治。首先,继续抓好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扩大覆盖面。县民政局结合农村计划生育试点工作,将基层民主自治赋予全新的内涵,大力开展争创“村民自治模范乡镇、模范村(居)”活动,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以众兴镇的要武居、龙门居、里仁乡的幸福村和高渡镇的高湖村为样板,以“四民主、两公开”和计划生育、村级综治办规范化建设、农村普法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村民居民自治,依法推进村务公开,依法规范民主决策,依法完善民主管理,依法强化民主制约机制,不断提高基层的民主法治水平。其次,进一步深化乡镇的法治建设,重点抓好乡镇政务公开,依法建章立制,严格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组织执法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行政执法和管理水平,增强基层政府的诚信度和公信力。第三,切实抓好基层行业依法治理。按照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活动的要求,根据行业依法治理的不同内容,把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个系统,充分发挥各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在法治泗阳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真正形成部门齐抓共建的合力,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和依法经营水平。
四是突出依法治理,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方针,依法处理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我县在2004、2005年连续两年荣膺省“社会治安安全县”称号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平安泗阳”创建活动,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提高“严打”整治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抓好重点地区、场所和部位的整治工作,努力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好转。大力度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能力,实现社会治安平稳可控。进一步强化基层大调解中心建设和村(居)综治办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综治暨平安创建工作基层基础,巩固提高平安创建成果,实现社会长治久安。
五是突出法制教育,营造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今年是开展“五五”普法活动的第一年,我们牢牢把握普法教育的重点,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特别是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法制宣传的主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学法效果,在县直机关、乡镇和村(居)三个层面优选28个试点单位,大力实施“一法一实践”工程,针对不同对象,有重点地选择宣传讲解有关法律法规30多部;县司法局会同教育局在全县所有中小学建立“法制教育室”,并多次召开普法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法施教、送法下乡、送法进企、配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活动的送法进村等活动也在健康有序地进行,全县上下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日趋浓郁。
三、强势宣传发动,努力提高“三个比率”
在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同时,我县还相继制定了《建设法治泗阳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2006年度法制教育宣传工作要点》等一系列文件,将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把宣传贯穿于创建工作全过程,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三个比率”为着力点,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通过举办一期领导电视讲话、5期报纸专刊、5次广场主题宣传、张贴2000余条公交车车身广告、悬挂200条横幅标语、刷写900余处较高质量的墙体宣传标语、建成9块永久性大型宣传牌、刊办50多期橱窗专栏、散发1万余份宣传单、组织6次送法下乡活动和声势浩大的“法治泗阳县”大型广场咨询活动,以及交通、教育、工商、卫生、药监等12个行政执法单位和县政法各部门共16家公开承诺(现场电视采访)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浓烈的舆论氛围。近期,我们还将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共建法治泗阳”万人签名活动,县长、局长、镇长话法治专题电视采访,举办一期法治创建电视知识大奖赛,自编自演以法治创建为主要内容的文艺小节目,编排一台文艺晚会等活动,全方面、多视角、高密度地宣传法治创建的目的、任务、要求、措施和意义,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我县前期的创建工作,在省、市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我县法治创建工作还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领导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认识不到位,缺乏长期创建的思想准备,个别领导甚至存在畏难情绪、悲观想法和厌战观念;二是地区性的政策因素以及个别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等增加了解决群众反映较为强烈问题的工作难度;三是法治江苏建设任务繁重、内容繁多、要求较高、时间跨度较长,基层法治创建工作难度较大。这些问题制约着法治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必须坚决予以解决。
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咬定目标,突出重点,负重拼搏,创新工作,强势推进法治创建工作纵深开展。
(一)认识再提高,领导再强化。领导是一切工作的主体,是扎实有效开展法治创建工作的主导,必须充分发挥领导统筹部署、亲自参与的“表率”作用,严格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领导责任制和领导政绩考核制,把法治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领导班子的每一个成员,真正形成领导齐带头、人人有责任、各方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指标再细化,责任再项落实。省《考核实施暂行办法》涉及“法治江苏合格县”创建任务共有44条的106项,我们将逐条逐项细化分解到各级党政部门、司法机关、有关企事业单位,明确完成的标准、时限和要求,实行挂图作战,经常性督查指导,严格责任查究,认真查漏补遗,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努力求得老百姓认可。
(三)选准载体,全力推动。要建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县份,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活动是有效载体,创建的重点是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教育,我们将把解决老百姓反映较为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切入点,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改为载体,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抓手,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便民高效为宗旨,以公开促管理、以公开促公正,不断夯实公正司法的基层基础;拓宽各种传媒渠道,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灵活多样,寓教于乐,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面普及社会各个层面人员的法律知识,认真筹备即将在我县召开的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现场会和全省建设“法治电信”工作现场,及时在全县面上推开。
(四)借鉴学习,推陈出新。法治创建工作是一项全新的课题,没有现成的模式,必须在实践中摸索,我们将在深刻领会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过细落实工作措施,并定期到兄弟县(市、区)和浙江省取经学习,消化吸收,为我所用,不断提升“法治泗阳”建设工作的整体水平。
几点建议:
1、建议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尽快制定《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细则》,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明确具体要求,便于实际操作。
2、在年终考评时,统筹兼顾,分类同台考核(即县与县比、市与市比、区与区比),从严把握,比实绩看成效,让各地心悦诚服。
3、将平安创建工作纳入“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综合考核内容,因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是法治创建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法治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凡连续两年以上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县”的,不再列入平安创建的考核评比范畴。
4、建议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垂直部门的法治创建工作单列,实行条条管理考核,所在地区仅尽督促指导责任,切实形成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5、建议在9月份,由省委、省政府组织召开一次“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专题工作会议,全省各市、县、区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依法治理办公室的主任和专职副主任均参加,提请省主要领导到会并亲自部署工作,切实增强各地主要领导认真做好法治创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各位领导,法治建设活动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我们前期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仅仅是初步的,与省、市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以此次以王主任为首的法治江苏建设调研组一行视察指导为契机,一以贯之地遵照省关于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一着不让抓好落实,努力实现首批法治合格县争创目标,为泗阳更快更好地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法治保障。
我的汇报完了,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