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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讲话

王建亚在“法治泗阳”建设暨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当前全县各项工作紧锣密鼓开展之际,县委、县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县“法治泗阳”建设暨政法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不仅是一年一度的惯例性会议,更是我县在“十一五”开局之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步之年,为县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将全面贯彻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县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对去年政法工作进行总结,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下一阶段政法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重点对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活动进行动员和安排。县委对开好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侍书记亲自到会,并将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过去的2005年,是我县政法工作再登台阶、再创辉煌的一年。全县政法机关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一个确保”、“两个平稳”、“三个下降”和“四个提升”的总体工作目标,贯彻“一观三制”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平安泗阳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县再次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社会治安安全县”。14个乡镇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达标率全市第一。在全市三县两区中,我县唯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05年度综治工作先进县。
    全县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2005年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54起,其中破八大类案件97起,破案率为94.1%,高于省规定标准9.1个百分点,在全省C类地区58个县区中排名第一,连续三年保持命案100%侦破。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取得突破。全县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发展到1939人,较创建前增加了27%。全县主要路道、重点部位全天候监控技防系统已全面建成,基本形成了纵横交错、城乡一体的大防控体系。化解社会矛盾能力明显提高。按照县委“一观三制”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县、乡、村、组四级大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机制,逐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大调解格局。2005年去京上访批次和人次较2004年分别下降了20%、68%,实现了两会等敏感时期首次“零登记”目标。综治基础工作进一步增强。各单位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从人防、技防、设施防等多方面提高了防范能力。乡镇党委组建政法委,开展了乡镇综治办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了政法、综治组织力量和物质保障,受到了省委政法委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政法队伍的形象进一步提升。全县政法机关从扎实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顿活动着手,突出解决政法队伍中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全面提高了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县公安局被公安部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先进集体;县法院被省高院评为“创安先进集体”、“全省集中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县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处理涉检信访案件工作先进集体”。
    成绩的取得,是各乡镇、各部门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齐抓共建的结果,更是广大政法干警和综治工作者团结奋斗、顽强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综治委、县委政法委向长期关心支持政法工作的各级领导同志、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县政法干警和综治工作者表示诚挚的问候!
    在充分肯定政法工作取得成绩和进步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影响我县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一是刑事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时有发生,“两抢一盗”等可防性案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各类社会矛盾和热点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频发态势,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单位改制、征地拆迁、退役志愿兵安置、涉法涉诉及上访老户上访仍在不断增多。三是“法轮功”、“实际神”等非法宗教组织在农村地区继续活动,扩张据点,发展信徒,影响了农村的稳定和基层政权的巩固。四是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少数乡镇和单位的技防投入、防控体系建设、保安辅警力量建设等还有较多经费缺口。五是政法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亟待提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对公正司法的需求也愈来愈高,但是从我县政法队伍的现状看,政法干警的整体素质以及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水平都还有较大差距。这些问题的存在预示着全县政法机关维护稳定工作依然十分艰巨,政法和综治任务将更加繁重。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实现我县六年振兴的关键阶段,也是平安创建工作的巩固提高年,法治泗阳建设的攻坚突破年。做好政法工作,维护好“十一五”期间的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是全县发展所需,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所在,更是我们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必须切实履行的政治责任。做好今年的政法综治工作,要求更高,任务更重,压力更大。全县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稳定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判断、准确把握政法综治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和突出问题,居安思危,统筹谋划,研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政策措施,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职能作用,着力抓好“平安泗阳”、“法治泗阳”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今年政法综治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实现“六年振兴”的目标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更高层次上深入推进法治泗阳建设,巩固提高平安泗阳建设,打牢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努力提高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重点要大力推进“三项建设”,努力实现“四个突破”,即扎实推进平安泗阳建设、法治泗阳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在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上、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上、政法队伍自身建设上、推动工作落实上实现新的突破。
    一、大力推进平安泗阳建设,在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上有新突破
平安泗阳建设是我县一切工作的基础。没有平安稳定的环境,一切都无从谈起。平安泗阳也是建设法治泗阳的前提和保障。只有在平安的环境里才能充分调动和激发全县人民创业的积极性,才能不断优化我县的法治环境,才能打造透明有序、安全有效的投资环境。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化对开展平安泗阳建设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平安建设的品牌意识、竞争意识和机遇意识,精心谋划,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以更大的力度和决心建设平安泗阳。
    一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是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手段,也是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的首要任务。当前对群众安全和社会稳定威胁最大的是严重暴力性案件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政法各部门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以打开路,以深入开展侦破命案为突破口,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对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流窜犯罪要从重从快予以打击。要以破大要案、破现行案、多破案、快破案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破案机制,提高破案率,确保对刑事犯罪打得狠、打得准,坚决遏制刑事犯罪上升势头。政法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主力军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在打击犯罪的各个环节上高效运转,形成严打的整体合力。要建立健全由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县、乡综治委(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集中整治工作机制。
    二要进一步完善“大防控”体系,切实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面的能力。构建打、防、控一体化的“大防控”格局,是加强新形势下治安工作的经验总结,必须一以贯之,坚持不懈地抓出成效。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防控力度,以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有效载体,全力推进平安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技防建设。进一步加强县110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快速反应和整体联动机制。年内实现县际治安卡口、城区出入查报站及县、乡主要交通道口、重点要害部位和公共复杂场所的24小时视频监控。实施家庭住户技防建设工程,不断扩大技术防范的覆盖面。全面深化社区警务战略。社区民警要扎根社区抓基础工作和社区治安防范,根据城区社会面、居民小区、单位内部的不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动员和组织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着力构建动静结合、点线面相互衔接、各项防范措施相互配合的防范体系。众兴镇及城区有关单位、居民小区要根据规定,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缴纳治安防范经费,共同构建城区治安防范网络。切实加强农村治安防范。在案件多发地区、边远地区、交通要道、城乡结合部等部位建立治安岗亭、治安卡口和流动岗哨,提高对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的动态控制能力。采取行之有效的组织形式,加大群防群治力度,提高群众治安巡逻防范的参与率,形成乡乡有保安大队、村村有保安队员、时时有站岗巡逻、处处有安全防范的“大防控”格局。努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全面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健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组织网络,完善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和“零犯罪校园”创建活动,努力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落实对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帮教措施。开展经常性的“扫黄打非”、文化市场以及校园周边治安整治等专项行动,严格网吧管理,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要在学校建立警务站、警务室和校园“110”,切实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要进一步增强“大调解”效能,切实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是维护稳定的重头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各部门、各单位在各项工作决策前,要充分考虑影响稳定的因素,把加快发展和维护稳定有机结合。政法综治部门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搞好排查调处工作,对突出的、可能影响稳定的难点、热点和带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对上访群众的合理要求,要尽一切努力尽早予以解决,减少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要强化各级“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特别是乡镇调处中心和基层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落实经费和人员,将调解组织的触角向社会的方方面面拓展和延伸,努力实现调解网络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制度;探索110接处警与“大调解”对接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制,加强检查督导,着力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健全预警型、先发型维稳工作机制。实施情报信息主导型维稳战略,建立情报信息综合平台,完善信息预警、快速反应等工作机制。深化应急反应机制,充分发挥110指挥中心的龙头作用,认真做好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要严密防范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当前,要特别重视敌对势力插手“维权”问题。对于打着“维权”旗号,从事非法活动的“维权”代理人和骨干分子,要开展专案侦察,依法予以打击处理;对于插手群体性事件的敌对势力,要彻底查清内外勾联渠道,及时切断联系,依法打击幕后策划指挥人员;对于受西方敌对势力资助、操纵、支持,从事渗透破坏活动的“维权”组织,要依法予以取缔,防止形成现实危害;对于群众自发的“维权”活动,要教育引导他们通过正常合法的渠道表达诉求,依靠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深入开展与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围绕“破大案、抓现行、挖团伙”三个环节,强化破案攻坚,坚决打击各种破坏活动。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切实防范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有效制止非法宗教活动。要切实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狠抓以秘密力量和秘密手段为重点的业务基础建设,加强新兴领域、网络虚拟空间、社会组织等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掌握敌对势力的新动向和影响国家安全、社会政治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牢牢把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
    二、大力推进法治泗阳建设,在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上有新突破
    法治文明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将民主法治置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首位,充分表明民主法治的重要性。省委省政府近年相继开展平安创建、法治建设活动,有其深刻的内涵和规律。平安创建和法治建设二者相辅相成。平安泗阳创建的深入推进是法治泗阳建设的前提和保障,我县通过近几年平安创建活动营造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人民安居乐业,企业平安经营,投资环境极大改善。法治泗阳建设就是要对平安泗阳建设进一步升华和提高,通过一段时期的努力,推进政治文明的发展,基本实现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公共权力的配置和行使受到有效规范和约束。
目前法治泗阳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单位对法治泗阳建设认识不高、合力不够、保障不力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不依法办事、不依法行政及执法不公、不规范、不文明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尊重法律、学法守法的社会氛围也不够浓厚;全民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必须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今年重点要按照省、市的部署,牢牢把握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教育三个重点环节,认真组织开展争创“法治建设合格县、合格乡镇、合格单位”活动。
    一要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倾力建设高效便民的法治政府。行政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80%的法律、所有的行政法规和90%的地方性法规都要由政府来执行。依法治国关键在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泗阳重在打造法治政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把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解决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深层次矛盾问题的根本手段,进一步凸现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务必要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深入推进法治泗阳建设的重中之重,在依法行政方面取得新突破。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提出的基本要求和具体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从体制、体系、机制、制度和队伍入手,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重点解决好政府管理职能的“越位”、“缺位”、“错位”和“不到位”等问题,使公共权力配置的资源最小最少化,公开竞争配置的资源最大最多化。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要求,严肃纪律,坚决纠正在执法中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建立完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新闻监督、群众监督以及政府系统的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深入实施“阳光工程”,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府活动的透明度,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做到依法规范、及时有效、真实准确,真正让阳光照亮权力,用权力回报人民。
    二要以严格公正司法为抓手,着力打造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司法是定纷止争、调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是维护公民权益、实现社会公平的最后防线,是人民群众评价党和政府的最重要标准。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近年来,全县政法机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高队伍素质,积极促进司法公正,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司法不公正、不规范、不作为、不文明的情况仍屡有发生,在少数部门和干警身上表现还较为突出,人民群众意见较多。要深入推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执法一线、热点岗位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正的问题,政法各部门要结合制度创新,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务必抓出实效。要紧紧围绕岗位职责、执法程序、办案流程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使每一项执法行为和每一个执法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形成一整套覆盖执法全过程的规章制度体系,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要认真开展执法质量考评,落实责任追究,特别是对执法不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采取倒查方式,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要下大力气予以解决,切实扭转执行难的被动局面。法院近期要认真开展一次执行工作专项检查活动,特别对党政领导机关或领导干部非法干预、阻挠执行的现象要及时通报,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要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增强广大公民和公务人员的法制观念。深入开展以宣传宪法为核心的“五五”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将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的高低,作为选拔、考核干部的重要标准。要以青少年维权为载体,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青少年学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要大力宣传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
    四要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健全法治泗阳建设组织网络体系。建设法治泗阳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健全党委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司其职,各部门整体联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各部门要抓紧理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体制,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编制,完善工作网络,配强工作人员,落实经费保障。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尤其是政法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履行职能,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公安机关要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集中力量,查办一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大案要案,维护经济秩序。检察机关要加大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重点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包庇、纵容、参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及时公正地审理好经济纠纷等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创造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牵头单位要充分履行职能,积极主动开展指导督促、沟通联系工作,深入开展建设“法治合格县”、“法治合格乡镇、合格单位”活动,力争到2010年,全县80%以上的乡镇和执法单位都达到“法治泗阳合格乡镇”、“法治泗阳合格单位”标准,我县建成“法治江苏合格县”。
    三、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在政法队伍自身建设上有新突破
    基层基础建设是2006年政法工作的“重头戏”,中央政法委和省、市政法委对此都作了部署。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建强基层班子,抓好基础业务,提高基本技能,落实必要保障”的总体要求,坚持“硬件”建设不能“软”,“软件”建设要创新的标准,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重点要抓好四项工作:
    第一、大力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基层政法单位是政法部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服务群众的第一平台。在加强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以及社区综治警务室等基层组织建设上,要坚持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办公及装备设施等基础建设和保障,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主力军作用。继续开展综治办规范化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规范乡镇综治经费投入、建帐、管理和使用制度,为基层综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力保障。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社区)治保、民调组织建设,年内在所有村(社区)建立集社区警务、治安联防、矛盾纠纷调处、流动人口管理、社区矫正、禁毒以及情报信息收集等多项职能于一体的综治办。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对照司法所建设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调整充实治保会、调委会,促进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今明两年,要对所有村(居)治保会、调委会主任轮训一遍,对不能胜任工作的要及时予以调整。要进一步强化基层政法干警、综治工作人员基本技能培训,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把岗位自学自练与集中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开展经常性的练兵活动,努力提高基层政法综治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
    第二、大力推进政法队伍建设。政法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要始终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
    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打击与保护的关系,确立实体与程序并重、质量与效率并重的执法理念,将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高效执法、廉洁执法的要求贯穿于执法活动的每个环节。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剖析典型案件,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到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给群众造成的危害,自觉遵守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省委政法委“八项硬性规定”以及政法各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抵制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现象的发生。要加强正面教育,树立和宣传一批政法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弘扬秉公执法的浩然正气,努力塑造广大政法干警为民、务实、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要加强教育训练机制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制定和落实“十一五”期间政法人才培训计划。要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制度,政法各部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干警进行封闭轮训。轮训既要有基础理论学习,又要有基本体能、技能训练,保证每年对全体干警轮训一次,每次不少于十五天,努力做到一警多能,全面发展。对近年来因工作失误导致重大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和其他严重执法过错的干警,要限期离岗进行培训,对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通过法定程序,取消执法资格,以此全面提高政法干警的业务水平和实战能力。
    三要广泛开展评优创先活动。重点要开展好“双十佳”争创活动。在全县政法系统评选出公正司法“十佳政法干警”、“十佳政法单位”,营造出争先恐后、积极进取、充满活力的氛围,不断提高政法部门和干警执法能力和服务经济建设水平,评选出一批公正执法、群众满意的执法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大力表彰。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末位淘汰”管理机制。在政法各部门内部建立以“末位淘汰”为核心内容的考核考评制度,分类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制定奖惩办法,突出“末位淘汰”机制,以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把考核结果与职务升降、岗位去留、政治荣誉和经济利益紧密挂钩。凡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末位的干警,要调整其职务、岗位或调离政法部门。
    第三、把各项基础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对于提高政法工作的整体水平至关重要。多年来,我县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中探索和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这些经验和做法需要用不同的制度形式相对固定下来,使基层基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基层执法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政法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科学界定本部门、本单位基层基础工作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并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使基层工作更好地服务政法工作大局,使政法工作更有效地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大局。要从情报信息、人口管理、治安管理、队伍建设、设施装备等方面对基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执法工作的标准、方法和流程,细化考核标准,建立健全基层基础工作的规范化体系。
    第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警力有限、民力无穷,人民群众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力量源泉。在当前社会矛盾多发、社会管理和执法任务加重的情况下,坚持走群众路线显得尤为重要。无论是解决案多人少、警力不足的矛盾,还是解决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执行难的问题,都要从专群结合中找出路。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中,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的优势,切实提高基层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健全与各地实际相符合的群防群治组织,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广泛开展治安巡逻、十户联防、邻里守望等行之有效的群防群治活动,全面落实村、社区、单位内部防范等群防群治措施,最大限度地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覆盖到全社会。
    四、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在促进工作落实上有新突破
创建“平安泗阳、法治泗阳”是一项硬任务、硬措施、硬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要强化组织,完善政法综治工作领导机制。综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社会工程,必须始终强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始终保持齐抓共管的大综治态势。各乡镇、各部门要把综治工作和“平安泗阳”、“法治泗阳”建设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列为“一把手”工程和执政为民的实事,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力量的工作组织网络。各部门要依据本部门职责,对照目标责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要定期分析本单位本系统的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作出针对性的工作部署,认真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每个部门、每个单位直至每个基层组织。对措施不落实,工作不深不细,导致失职渎职,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查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平安创建办及法治泗阳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有效地整合社会力量,切实改变“各自为政”、“各自为战”的松散模式,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职责意识,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增强整体合力。
二要强化投入,健全政法综治工作保障体系。开展综治和“平安泗阳”、“法治泗阳”创建工作,必须建立完善的人、财、物保障体系。在去年的工作中,少数单位的防范设施建设、保安力量配备、工作规范化建设以及综治宣传等工作,迟迟不能落实到位,根本原因就是保障体系不完善,根源就在单位领导认识不到位。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舍得花钱买平安”的观念,切实加大对政法、综治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县财政部门、综治办要加强对乡镇的指导和督查力度,确保各乡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建立乡镇政法综治工作专门科目,将保安经费、综治创建专项经费等纳入科目,及时足额拔付到位,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县直各机关单位,要加大本单位综治宣传、内保防范等经费投入,同时要足额完成相应的城区治安防范经费交纳任务,确保城区防范工作正常开展。
三要强化考核,落实政法综治工作责任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切实把责任制落实到各级负责人身上,在全县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络。要明确责任,尤其是要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实施“一把手”工程。同时,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要适时予以诫勉谈话。县五部委、平安创建及法治泗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加强跟踪督查,严格考核奖惩,坚决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扎扎实实地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综治成员单位挂钩共建制度,继续实行捆绑式考核。进一步完善对乡镇和综治委成员单位的检查考核制度,把平时督查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把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建立综治工作绩效考核制度,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确保2006年政法综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政法和综治工作,争创“法治江苏合格县”,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务实苦干,开拓创新,奋力进取,顽强拼搏,努力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治环境,为实现我县六年振兴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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