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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业珍在全县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全县政法系统的深入开展,全面交流活动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果,今天我们召开了全县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经验交流会。由政法各部门的学习标兵介绍了经验,希望全县政法干警以他们为榜样,扎实抓好自身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建设法治泗阳作出新的贡献。下面,我就今后如何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强调四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进一步坚定法治理念教育的信心和决心。
自5月30日省市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我县政法各部门按照中央、省、市政法委的要求,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学习教育活动开局顺利,进展良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前一阶段工作概括起来有以下特点:
㈠强化领导,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各部门及时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明确了工作职责,保证了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机构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职责分工到位,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工部门协助抓的工作格局。各部门主要领导都能带头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每位班子成员都确定了联系点,并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努力使联系点成为教育活动的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促进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健康顺利开展。
㈡强化措施,确保学习质量。
县法院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和座谈讨论相结合、理论引导与现实教育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做到人人通读一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活动中,县检察院开展“五学五查五看”活动,即集中学、干警自学、参加市院辅导学、分组讨论学、网上论坛学,形成浓厚的学习研究氛围;查学习,看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和深刻的内涵是否入脑;查思想,看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认识态度是否端正;查工作,看办公、办案的效率是否提高;查纪律,看是否执行上级各项规章制度;查作风,看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是否有提升,促进了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县公安局在学习中丰富学习形式:一是组织督察促学习:围绕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当前开展的环节、步骤,抽调专门人员进行跟踪督察,并将督察结果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布,对工作组织不力,开展不到位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使大家能够找到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二是结对帮扶促进步:针对民警执法水平不一的问题,以股所队为单位,开展了强弱结对帮扶活动,发挥业务骨干的优势,对业务偏低的民警进行重点辅导,使弱者渐强。三是开展讨论促交流:根据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时组织了学习笔记展评会、日常工作交流会以及案件卷宗展评会等,加强学习交流,巩固学习效果。四是短信发送促学习:充分发挥手机短信平台的作用,把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要求以及执法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编成短小精悍的手机信息发送到民警手机上,使民警在日常积累中加深印象,深化学习效果。县司法局在学习中做到四个落实:人员落实,确保100%参学会率;时间落实,确保学习时间;内容落实,确保领会精神实质和内涵;学风落实,确保解决实际问题。
㈢边学边改,不断深化学习教育活动成果。
县政法各部门在教育活动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讨论活动,认真查找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问题,并切实加以整改,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各项执法活动中。县法院主动为为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众制作了《司法救助卡》,减缓免诉讼费达10余万元,并在边远乡镇设立诉讼接待点等措施,便利群众就近立案,解决群众来回奔波的辛苦,真正把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县检察院通过坚持检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承诺,聘请检风监督员,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征求意见,回访发案单位和有关当事人、多渠道、多层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县公安局在窗口单位全面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帛、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转化为民警的实际行动。县司法局加大了对法律服务队伍的投诉查处力度,做到件件有调查,件件有回复,增强了群众对法律服务的信认程度。
㈣强化宣传,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在教育活动中,政法各部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互联网、简报,大力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营造人人参学的舆论氛围。
通过前一阶段活动的开展,全县广大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和内涵有了进一步了解,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满意度有了新的提升。活动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不容忽视的问题:①少数政法干警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存在着厌学心理,表现在所记笔记质量不高,不求真懂真会,更谈不上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本职工作。②少数干警和政法基层单位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不细不实,整改措施未完全落实到位。③少数基层政法单位台帐资料不规范,离省市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这些问题的存在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要认真加以解决。
二、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确保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和精髓。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借鉴中外法治文明优秀成果,深刻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规律的基础上,鲜明地提出了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标志着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体现了我们党的政治智慧、历史眼光和理论创新勇气,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从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政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高度,从保障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发展的高度,从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正确方向和建设一支高素质政法队伍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政法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㈠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
当前,由于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变革,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和对敌斗争复杂的情况互相交织,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同时,政法工作本身和政法队伍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政法工作事关稳定发展大局,政法干警肩负使命神圣。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新形势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任务更加繁重。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要端正执法思想,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政法干警的头脑,保证政法干警的执法指导思想和观念始终符合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才能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保证政法机关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履行职责,完成使命。
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法律产生存在的社会条件、法律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都有其政治属性,都有阶段利益。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任何抹杀法的政治属性和阶级属性的观点都是错误的,在实践上都有害的。这一点,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尤为重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法治思想的新概括和新发展,是我们党提出的一系列法治理论的升华和集中体现,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规律,从根本上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出,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了明确回答,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合理性和优越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保持清醒的头脑,对于我们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非常重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尤其是加入WTO后,我国与国际社会全面、全方位接轨,市场经济的利益法则也越来越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极端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思想不断侵蚀着政法干警的思想。因此,我们在有效借鉴吸收国外先进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受到了西方各种思想带来的消极影响。表现在执法实践中,有的干警简单套用西方的一些“法律术语”,造成执法思想和执法活动的混乱,有的干警片面崇尚西方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对中国国情不加考虑,对一些建立在资本主义本质基础上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思想缺少政治鉴别力。我们要清醒的看到,这些消极思想严重偏离了社会主义方向,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有损于政法机关的形象,破坏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其危害甚大。正本清源,就是要用正确的法治理念和价值取向统一全体政法干警的执法思想,牢牢掌握政法工作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势的主导权,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
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的客观需要
从总体上看,我县的政法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都比较高,是一支能吃苦、能战斗、作风强、守纪律的队伍,是一支人民比较满意的队伍。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政法队伍和执法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有的问题还很严重,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少数干警的执法思想不够端正,在履行职责时缺乏热情服务的意识,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和行为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宗旨意识不强,工作态度不好,对待群众居高临下,态度粗暴,方法简章,甚至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仍然存在,规范意识和程序意识不强,不严格按照规定办事。这些问题的长期存在,严重损害了政法队伍的整体形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助于用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的头脑,增强干警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从根本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和认识问题,引导广大干警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下,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能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在全县政法系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的关系的客观需要;是落实法治泗阳、平安泗阳建设任务的现实需要;是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举措,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内在需要;是不断提高政法干警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的迫切需要。必须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的政治任务,采取扎扎实实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狠抓关键环节,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取得实效
政法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确保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要认真抓好学习培训。要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于整个活动的全过程。在方式上要灵活多样,可以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形式,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内容上要明确,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罗干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法委编写印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以及省委李源潮书记在6月26日省委中心组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刚刚闭幕的市委工作会议上张新实书记、缪瑞林代市长的重要讲话等。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可行的学习培训计划,确保干警人人参加培训、人人接受教育、人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坚持领导带头,各级政法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要主动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学习培训,带头接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在系统和单位内部亲自宣讲,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处理好具体的执法实践,带头推进各项执法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是狠抓执法思想清理。学习不是目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以之推进政法工作实践才是本次教育活动的最终目的。实现这一目的,必须认真清理执法思想中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的各种错误思想,这才是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从总体上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我县广大政法干警思想中得到了很好的坚持,但是,对照“依法治理、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差距,仍然有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政法各部门要结合执法实际,把执法思想清理工作具体到每一个执法岗位,每一名政法干警。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找差距,从职业道德、执法作风上找差距,从执法水平、办案质量上找差距。在认真组织讨论、自查自纠、同事帮、领导点、社会提的基础上,实行通过查找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执法乱作为、执法不作为等不当执法行为来倒查执法指导思想上的问题,倒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牢固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在排查问题的过程中,要勇于联系实际,敢于触及思想,只有找出问题、差距,才能与错误的理念划清界线,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政法工作、政法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
三是深入扎实地抓好整改。开展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既要提高我县政法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也要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要把是否真正解决了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思想和工作上的突出问题,作为衡量我县这次教育活动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对查摆和清理出来的法治理念上的问题,要加强教育和引导,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规范、加以解决。整改目标要切合实际;整改任务要分解落实到位;整改措施要切实可行,努力做到标本兼治。本着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路,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政法机关执法工作制度体系,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各项执法活动中。
四是要抓好考试考核。中央和省委政法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非常重视,将分别对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掌握程度、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督察、考试、考核。政法各部门要根据这一要求,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每一专题都要认真组织考试,着重考查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掌握的程度。全体政法干警都要参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要离岗培训补课。各部门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县委政法委将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要求补课,限期整改;对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得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搞得好的地方和部门,要给予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当前政法机关的一件大事。要保证这次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的,关键在于加强组织领导。
一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政法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形成责任有人负、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办的工作格局,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要把思想动员贯穿始终,注意引导政法干警克服厌倦思想,克服把开展教育与抓工作对立起来的情绪以及不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把理念口号化、理论与实践脱节等问题。县委政法委要在整改活动中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教育活动的各项要求和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抓好这次教育活动,领导是关键,政法各部门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带头学习讨论,带头清理思路,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整改。对本部门、本单位在法治理念和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首先要从自身找原因,把自己摆进去,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深刻反思,总结教训,认真整改,为广大干警作出表率。
三是抓好宣传,把握导向。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全国政法系统的的一件大事,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
、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根本目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宣传我县政法机关开展教育活动的重要部署、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要对近年来政法各部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加大宣传力度,彰显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典型,塑造政法机关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良好形象。通过有组织、有序、有度的集中宣传,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教育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同志们,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一项事关政法工作发展全局,事关政法队伍建设的一项战略部署。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按照中央和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体干警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为实现“六年振兴”目标,推进泗阳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